作者 / 赵 一
运营 / 狮子座
随着5G普及和短视频内容爆发,大众娱乐消费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微短剧以其独特形式,迅速成为新晋“顶流”。一部短剧往往只需几周就能制作完成,更新快、爆发快、收益回收也快。但与此同时,微短剧行业也开始面对严峻的版权困境:盗版内容几乎同步上线、极速扩散,不仅侵蚀了创作者的收入,还严重扰乱行业秩序。业内预估盗版导致的潜在产值流失约200亿元人民币,对整个短剧生态构成了巨大威胁。
在此背景下,4月25日,上海市法学会科创法治研究会举办“微短剧与版权保护研讨会”,来自高校和业界的多方专家齐聚一堂,围绕微短剧的版权保护现状与未来破局之道,结合行业案例、司法实践、平台现状,从多个维度展开了系统深入的探讨。
一、微短剧版权困境:火得快,“受伤”也快
作为版权保护一线的法律工作者,红果短剧高级法律顾问闫春晓在研讨会上分享了自己见识过的各类“花样百出”的微短剧盗版渠道:视频平台上的UGC合集盗版,搜索平台、浏览器导流至盗版网站,网盘黑产通过社交平台兜售全集资源,甚至出现9.9元打包上万部短剧的离谱现象……她指出,现在的盗版手段更加隐蔽,比如通过改剧名、改主演名、切片播放规避监测,给维权带来了巨大挑战。
然而,更大的问题是,短剧最大的行业特性就是周期快:“火得快,‘受伤’也快。一部微短剧主要的热度集中在上线前几天,而盗版传播的速度几乎是同步的。”
传统版权保护依赖的是事后追责制,版权方发现被侵权、向平台举报,然后等待平台审核处理。然而,在微短剧时代,这个模式几乎失效:等一系列流程走完,创作者盈利的黄金期早就过去,哪怕盗版视频被下架,“权利人错过黄金期,基本就失去了全部收益。”因此,版权人即便打赢了侵权官司,也很难挽回损失,侵权治理的加速迫在眉睫。
二、平台责任升级,需对盗版“主动出击”
对此,有熟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专家指出,从微短剧保护的特有规律来看,需要平台建立更加快速的响应机制,强化即时处理能力。他建议微短剧权利人与平台企业之间加强联络,深化合作,并从技术层面提出了解决方案,比如运用母本比对系统构建多赢的市场分享机制,通过人工智能比对技术实现“事前拦截”与“事中快速处理”,切实提升版权治理效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包丁裕睿则进一步剖析了平台当前面对的“两难困境”:删除太快,可能误伤正常内容;删除太慢,又可能放纵盗版,并承担连带责任。对此,他提出了两项解决思路:引入可信举报人机制,让真正的权利人可以快速精准维权,优化处理优先级,快速打击真实侵权;同时,参考欧盟《数字服务法》设立“好撒玛利亚人条款”,给那些主动筛查盗版的好平台更多法律保护,而不是因为“多做多错”被处罚。
此外,在微短剧领域,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盗版,还有大量的“二创剪辑”“影视解说”。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迟骋提醒道,很多发布者法律意识淡薄,但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此已有比较统一的认知,通过剪辑拼凑做成的“短剧合集”,具有很高的侵权风险。深圳法大大首席法务官梅臻则指出,短剧侵权认定需要更细致、专业的判断体系,以精准划定合理使用与侵权之间的界限。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世刚认为,对于影视权利,个体权利的尊重、保护机制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但通过司法实践来看,事后救济往往有滞后性的问题,需要在传统救济方式之外寻求前置的处理方式,提供事前的保护和救济,杜绝和防范权利被侵犯。
三、行业共治,构建健康微短剧生态
在AI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短剧创作和传播也出现了新的侵权风险。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文杰指出,AI辅助内容创作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但也加大了侵权识别难度。他强调:“微短剧虽然短小,但原创性和叙事连贯性一点都不输长剧,绝对应该享受完整的著作权保护。尤其是在AI生成内容越来越多的今天,更要警惕新兴技术对版权保护体系提出的新的挑战和要求。”
在研讨会的最后,大家都认同,靠版权方和正版平台“单打独斗”是没办法赢得版权这场仗的。
复旦大学法院院副教授史大晓认为,版权保护不仅仅关系到每一部短剧的收益,更涉及到整个文化行业的健康生态,“每一部短剧的版权保护,都是为文化创新铺下的一块基石。”相应的,整个文化行业应该团结在一起,为创新者筑起一道坚实的保护墙。尤其要显著提升侵权赔偿标准,真正打击盗版行为的经济动机。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立行则提出了短剧版权保护“行业共治”的具体方案:平台要履行主动预防和快速处理侵权的责任,内容方要加强作品备案登记和溯源技术建设,行业协会要推动制定短剧版权保护行业标准,司法与行政机构要开设短剧侵权快速处理机制。赵立行强调:“版权保护不是设篱笆堵住所有人,而是铺设一条创新和秩序同行的路。”
以上。希望不论是长剧还是短剧,版权问题都能引发全行业、全人类的共识,助力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影视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