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商行一支行被罚105万元;邮储银行连收4张罚单

在4月18日至4月25日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的18张银行罚单中,邮储银行连收4张、工商银行2张、兴业银行2张。

邮储银行方面,长春市光复路营业所、长春市天嘉水晶城营业所均因“员工非法侵占客户资金”被吉林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邮储银行天津河北区支行因“误导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天津金融监管局罚款50万元;邮储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销售人员管理不到位”被伊犁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5.5万元。

工商银行方面,北京市分行因“个人贷款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工商银行本溪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规模、信贷业务管理未尽职”被本溪金融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60万元。

兴业银行方面,天津广开支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审慎”被天津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兴业银行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因“办理个人信贷业务过程中搭售贵金属、保险产品;员工违规代客操作购买理财、基金产品”被贵州金融监管局罚款40万元。

另外,天津农商行武清杨村支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贷款‘三查’不尽职”被天津金融监管局罚款105万元,是4月18日至4月25日期间处罚金额最大的一笔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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