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向天创国际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淮安顶大家居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吴京与其人格权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宣传广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5万元,共计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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