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祥新材(SH603663)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及财务处理不当,收到了福建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问题包括:
1. 未披露重大投资项目变化:2019年4月,三祥新材披露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氧化锆项目,但截至2023年底,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超出预算33.06%,公司未及时披露这一重大变化。
2. 未披露项目进展:2019年8月,辽宁华祥拟分期建设10万吨氧氯化锆项目,2023年3月开始二期建设,公司也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辽宁华祥在2023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根据相关规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三祥新材及其董事长夏鹏、总经理夏瑞祺、董事会秘书郑雄和财务总监范顺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祥新材成立于1991年,主营锆系列产品等,注册资本为4.23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8.5亿元,同比增长0.94%;归母净利润7692.25万元,同比下滑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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