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昌乐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执行案件的裁定书,案号为(2025)鲁0725执16号,涉及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裁定书内容,该公司被要求支付执行款项共计4056749元。
该案件的立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执行法院为昌乐县人民法院。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725MA3****X95H。此次执行案件的裁定,标志着法院对该公司债务问题的正式处理。
目前,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法院的裁定将进一步推动该案件的执行进程,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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