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因信息披露和会计处理问题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

瑞财经 AI 1月2日消息,皇氏集团(002329.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相关高层管理人员近日收到了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该警示函详细指出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主要违规事实包括:

**一、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

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原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然而,皇氏集团在披露《合伙协议》时未披露《补充协议》,直至2023年11月21日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

**二、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当,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 **2021年半年报和年报披露不准确**:2021年,皇氏集团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必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技术服务业务时,未承担主要责任,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年半年报和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 **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披露不准确**:2022年和2023年,皇氏集团在开展的部分奶粉、白糖贸易业务中也未承担主要责任,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仍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这两年的半年报和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证监局对皇氏集团董事长及总裁黄嘉棣、时任副总裁杨洪军、时任财务负责人滕翠金、时任财务负责人孙红霞、现任财务负责人吕德伟、董事会秘书王婉芳等六名主要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皇氏集团表示,将严格按照广西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信息披露流程,确保所有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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