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在诉讼中指出,旧金山市根据乘客支付的乘车费用总额计算了2019年至2023年的税收,这一做法不公平地将司机获得的报酬也描述为公司收入。Lyft表示,这不是其商业模式的运作方式。
Lyft在向州法院提交的诉状中强调,公司将司机视为客户,而非员工。因此,Lyft将收入确认为司机支付给公司的费用,而不是乘客支付给司机的费用。Lyft的律师指出,旧金山市的计算方法是“扭曲的”,严重夸大了Lyft在该市的业务活动所带来的总收入。
此外,Lyft还提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并不认为司机薪酬是Lyft收入的一部分,也不认为它是联邦和州所得税的总收入。这一诉讼引发了广泛关注,可能对网约车行业的税收政策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