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被罚65万元,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瑞财经 王敏 1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成都郫都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发放异地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6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据查,成都郫都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朱丰坤,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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