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9月1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红英、王成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桂顺或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未按照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实事求是伍号)的合同约定及时调整估值方法,不公平对待实事求是伍号的不同投资者,存在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二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
2017年12月至今,张红英担任丹桂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017年12月至今,王成林是丹桂顺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丹桂顺及张红英、王成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红英,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公司由丹桂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丹桂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王成林,持股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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