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
据查,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9-28,法定代表人为朱桂水,注册资本为18.76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该公司由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67%。
本文转载自乐居财经,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乐居财经通知我方删除,我方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文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