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3月10日消息,刚刚恢复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再陷信任危机。
近期,证监会通报了东方集团(600811.SH)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 证监会表示,初步查明, 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证监会在通报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一纸监管通报,不仅将这家曾多次位列“中国民企500强”的上市公司推向退市边缘,更令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再陷泥潭。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界面新闻注意到,大华所作为东方集团的审计机构,在上述四个财年中,2020年至2022年间连续三年对东方集团财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仅在2023年,大华所对东方集团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东方集团近日披露的多则公告,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东方集团于3月1日披露的公告中还提到,因流动资金紧张,导致6.29亿元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早在2024年6月,东方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述涉嫌信披违规的四年中,东方集团仅2020年一年实现盈利,2021-2023年连续3年净利润亏损。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东方集团涉嫌财务造假一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对相关中介机构的处罚也暂未落地。
自2011年起,大华所受聘成为东方集团审计师,双方已合作长达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