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IPO:实控人一致行动人疑似均为外籍

DoNews1月20日消息,近日,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能之光”)赶赴北交所冲击IPO。此前,能之光曾两次挂牌新三板,第二次挂牌前,张发饶将疑似外籍的妻儿四人一同拉进公司股东行列,并认定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一家五口共同分享这资本盛宴。

能之光是一家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曾于2017年5月17日首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于2019年7月11日终止挂牌。此次北交所IPO,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李爽、姚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6月,能之光在新三板“二进宫”,而再度挂牌新三板前夕,张发饶将自己的家人纷纷拉进公司股东名单。2021年11月,张发饶将公司110.7万股、61.5万股、61.5万股及61.5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妻子Yuhua Li及子女Gaoxin Zhang、Jared Zhang、Qinya Zhang。

能之光的实控人为张发饶,其妻子及三个子女为其一致行动人,递表前,张发饶一家五口合计控制公司37.28%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招股书中未明确指出张发饶妻子及子女的国籍,但通常而言,使用英文名,就意味着国籍并非中国籍。此外,张发饶此前的加拿大国籍也是在2020年-2021年期间才注销,目前为中国国籍。

据文件,北交所要求回复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发饶及其配偶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能之光实际控制人张发饶及配偶和三位子女的总计49个账户进行了核查,并表示:通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核查,张发饶日常资金往来活动主要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不存在大额存现、取现的情况。

回复文件称,报告期内能之光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3299.43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发饶直接和间接获取分红合计金额为1105.98万元,主要用于回购股权、归还房贷、购买车辆以及其他生活开支。

此外,实际控制人子女QINYA ZHANG常年居住国外,且与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资金往来,考虑个人隐私因素,未提供资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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