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5月30日消息,据工信部 5 月 27 日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从该征求意见稿发现,对装备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车辆的附加要求增加如下条款:对于 A 型及同时具有 A 型和 B 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在前进挡下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不能使车辆减速至停车。
近年来随着 A 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技术应用的逐步广泛,由于驾驶员长期通过控制加速踏板来实现制动停车,可能会导致养成相应的驾驶习惯,在紧急制动工况下出现误踩等误用的情况。
为明确 A 型电力再生作为一种辅助制动的定位,在经过充分行业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提出该要求,旨在引导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证行车安全。并考虑行业技术和产品现状,此条款给出单独的过渡期时间。
“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使车辆减速至停车”也就是此前争议较大的“单踏板模式”,当驾驶员不踩加速踏板时,车辆将逐渐减速直至停车,甚至无需踩刹车踏板。
2023 年 5 月,特斯拉宣布在国内召回超 110 万辆汽车,调整车辆能量回收制动策略的出厂默认状态,在不具备能量回收制动强度选择的车辆上,提供选项以允许驾驶员选择能量回收制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