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茗、茶百道、书亦烧仙草被曝光隔夜食材频繁使用

DoNews3月15日消息,3月14日,在湖北经视《315我们在行动》节目中曝光多家奶茶门店存在员工频改食材效期标签、过期继续使用、新旧食材混合等行为。

在书亦烧仙草武汉广埠屯门店卧底期间,记者被安排上晚班,临下班前,店长让记者检查门店内所有解冻的、开封的以及煮制的食材效期标签到期情况。

该店店长说:“这上面的效期看一下,效期就是到明天的,但是到明天,不一定你来得及打(新的效期),就今天全部给它撕掉。”

第二天早上,记者来到店里发现,昨天被店员撕掉旧效期标签的食材都已经被贴上了新的效期标签。

按照书亦烧仙草总部规定,煮制过的黑糖珍珠、西米、芋圆的使用效期是冷藏条件下4小时,栀子花绿茶和黑乌龙茶的在冷藏条件下使用效期是3小时。

卧底记者发现,当天早上泡制的栀子花绿茶和黑乌龙茶,三个小时后没用完,按规定已经过了效期。对此,店员依然是“一招鲜”。

卧底记者观察发现,该门店一天最少要更换两次效期标签,而对于总部条例中,食材效期到期必须废弃的规定,书亦烧仙草武汉广埠屯门店的店员说:“那个过期并不是说它已经坏掉了,它的效期就是它(总部)给你规定,效期只能让你用这么长时间,到了这个点你就要换效期。”

卧底记者还发现,该门店隔夜食材频繁使用,甚至直接用嘴尝是否过期。

一天下午,公司督导经理来门店检查,记者正好被安排在替换食材效期。

店员告诉记者:“不能让他(督导)看到我们的食材没有效期标签,或者过期的效期标签在上面。”当天,督导经理在书亦烧仙草武汉广埠屯门店,除了发现该门店冰块使用和冰铲的消毒不合规以外,没有发现任何有关效期的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上述这些明显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并非书亦烧仙草一家独有。在古茗和茶百道,卧底记者都发现类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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