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新日等电动车品牌因存在违规行为部分型号电池禁止在京销售

DoNews7月21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34批)。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规定,目录之内的车型、产品不得在北京市销售。

公告显示,此次删除原因涉及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主动申请、3C证书暂停等,共134批次产品。商标涉及“华雁”铅酸蓄电池、“立马”铅酸蓄电池、“爱玛”锂电池、“绿能”铅酸蓄电池、“新日”铅酸蓄电池、“台铃”锂电池、“小刀”锂电池、“小鸟”铅酸蓄电池、“小牛”锂电池、“绿源”锂电池及铅酸蓄电池等。

标签: 电动车
绿源、新日等电动车品牌因存在违规行为部分型号电池禁止在京销售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分享自DoNews
Copyright © DoNews 200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4059877号-1     京ICP证151088号
京网文【2018】236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