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4月14日消息,据文旅部官微文旅之声4月13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起草了《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剧本娱乐活动应当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应当标明适龄范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
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剧本娱乐经营单位不得在居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等地开展剧本娱乐活动。
剧本娱乐经营单位违反规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