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赴美上市烧掉3800亿?

出品©一笔封禅

作者@何鲸洛

384天后。

滴滴这件事终于尘埃落定了。

7月21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①滴滴赴美上市烧掉3800亿?

2021年5月14日。

滴滴刚被交通运输部等八大部门联合约谈,要求正视问题并开展整改,但这并不阻碍滴滴上市的步伐。

6月10日。

滴滴正式向美国证监会递交了上市招股书,计划以“DIDI”为股票代码于纽交所挂牌上市,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华兴资本担任其承销商。

业内传闻。

滴滴估值可能高达700亿美元。

6月30日。

没有发布会、没有敲钟仪式、没有任何庆祝活动。

滴滴静悄悄在美国上市。

发行价为14美元,上市首日收盘价较发行价涨1%。

以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滴滴市值为677.93亿美元,估值最高时高达730亿美元。

7月2日。

网信办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

7月3日。

舆论哗然。

滴滴还在“辟谣”。

7月4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称,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

被“勒令”下架。

晚间。

滴滴表示:

已经暂停新用户注册。

并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下架整改。

7月7日。

滴滴出行已从微信支付交通出行一栏消失。

同时在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均无法搜索到“滴滴出行”。

而后。

滴滴又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集中案8起被罚款400万元。

同一天。

滴滴官网也已下架滴滴出行彻底无法下载。

7月9日。

“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被下架。

7月16日。

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进驻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8月23日。

每日电讯报报道:

滴滴负责计划发布的员工被告知,他们可能面临裁员,而该公司已停止在英国招聘,欧洲的裁员预计将在下个月进行,不过一些员工可能会继续在滴滴担任其他职位。

8月24日。

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

网约车巨头滴滴暂停了在欧洲的扩张计划,部分原因是当地政府对这家网约车公司如何处理乘客数据感到担忧。

11月26日。

网络就曾流传监管已要求滴滴高管制定从美股退市计划的消息,原因是担心数据泄漏。

对此滴滴官方未有回应。

时隔一周。

12月3日。

滴滴通过微博官宣,启动纽交所退市程序,并启动在香港上市的准备工作。

但随后一直未有港股上市进展对外披露。

这是滴滴的退市声明。

12月30日。

滴滴出行公布了2021年未经审计的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财报概要。

除了财务数据之外,滴滴对外披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董事会支持滴滴从纽交所退市,已批准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董事会也授权滴滴启动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准备工作。

2022年5月23日。

滴滴宣布,为了更好地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和整改措施,在美股退市完成之前,其股票将不会在任何其它证券交易所上市。

6月2日。

滴滴向美国证交会正式提交退市申请表。

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文件10天后,滴滴的退市决定正式生效。

6月10日。

滴滴最后交易日。

公司股价为2.29美元,市值停留在111.16亿美元。

7月20日。

交通运输部发布6月份网约车行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6 月 30 日,全国共有 277 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环比增加 3 家,增幅与前几月相差不大。

在订单量前 10 名的网约车平台中。

享道出行、T3 出行、携华出行、首汽约车、万顺叫车、美团打车和滴滴出行的订单量均实现两位数的环比涨幅,其中美团打车以 67.7% 位居第一,同时也是其今年以来的最大单月涨幅。

而这其中。

花小猪与滴滴合规率分别排倒数第一(55.4%)和倒数第二(35.2%)。

这也就意味着,大多数运营的滴滴与花小猪车辆并未获得许可。

7月21日。

网信办查明滴滴的“恶行”。

不仅过度收集用户数据;

还阳奉阴违国家数据安全。

对此。

滴滴这次的道歉倒是来比较快。

只是看看网友的回应。

滴滴早已失去了人心。

市场上也是一样。

2021年6月30日。

滴滴市值一度超过800亿美元直逼对手Uber。

截止2022年6月10日。

滴滴正式从纽交所退市。

上市不到一年时间。

滴滴市值缩水了566.7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800亿元。

②滴滴“孤掌难鸣”?

2012年7月10日。

滴滴的前身“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才刚刚成立。

9月9日。

滴滴在北京上线。

自从天使轮拿到了80万、上线后3个月就拿到了300万美元开始。

上线9年。

滴滴在一级市场已然融资23次。

融资金额超过230亿美元。

投资方除了中资还有外资。

其中软银愿景基金持股高达21.5%,投票权21.5%;Uber持股12.8%,投票权12.8%;腾讯持股6.8%,投票权6.8%。

充足的“火力”支持。

让滴滴无往而不利。

不仅在3年之后“吞并”了大它3个月和它旗鼓相当的“快的”。

2016年。

滴滴又吞下了“优步中国”。

从此独步天下。

与此同时。

滴滴恶性事件频发。

2018年4月29日。

疯蜜创始人张桓撰长文表示在打车途中遭遇司机打人事件,滴滴处理问题拖泥带水。

5月5日。

由于滴滴司机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接驾地点,乘客抱怨称要给司机差评,发生争执后,司机拿刀威胁乘客删除差评。

5月6日。

一位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时遇害。

8月24日。

温州乐清发生滴滴顺风车司机强奸杀人案件。

2019年。

滴滴5星司机持刀伤害乘客。

2020年。

滴滴司机夫妻直播性侵。

2021年。

滴滴司机开车冲撞乘客致死。

当然。

这些事件不是全部。

而滴滴也不是什么都没做。

比如滴滴就曾下线顺风车业务、设置安全指挥部、试运营全程录音、暂停夜间服务、拟招募党员客服、试行加密录像、公示不诚信司乘用户、暂停北京拼车业务……

只是滴滴的司乘体验依旧不见好转。

再加上滴滴被司机诟病的抽成以及越来越贵的打车费。

这让滴滴几乎没有忠诚度可言。

但就算是这样。

也依旧阻挡不了滴滴从巨兽成长为一头“怪兽”的事实。

2021年2月。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正式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接受表彰的1981名先进个人中,滴滴出行CEO程维是唯一获奖的知名互联网企业掌舵人。

截至2021年3月。

滴滴已在全球15个国家4000多个城市开展业务,平台全球年活跃用户达到4.93亿,全年活跃司机达1500万,全球平均日交易量为4100万单。

而这。

这大概也是滴滴最后的辉煌时刻了。

而滴滴之所以会有如此结局?

多多少少跟联想脱不了干系。

7月10日。

滴滴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迪润科技与联想控股收购现代财产保险还被罚了50万。

滴滴已经露出了马脚。

想必联想应该也快了。

③滴滴被罚80亿,然后呢?

2002年。

美国就上线的《萨宾斯-奥克利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在审计报告中提供“内部控制”内容,通常包括网络活动、数据库活动、系统登入活动、账号活动、用户活动以及信息接入的参数和条件等等。

早在2014年。

滴滴还是一个“好孩子”。

2016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就有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

2017年。

国内业务占比94.3%。

滴滴却把大数据安全和智能驾驶“研究院”放在了美国。

2020年1月。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合规调查与检查办公室发布了最新版的《网络安全与弹性观察》文件,建议上市公司在治理和风险管理、接入权力与控制、数据丢失预防机制、移动端安全、事故反应与灵活性、零售端管理、培训与注意力这7个方面来审查自己的政策和实践。

2020年12月。

美国上线的《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在美上市公司披露额外信息。包括依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审计标准提供审计报告,包含审计底稿;如果外国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通过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审计,将被禁止在美国任何交易所上市。

这些法律条款或多或少都会对赴美上市公司提出“过分”要求。

2021年6月。

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了《数据安全法》也曾有过规定:

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并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

与此同时。

正在拟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将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

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安全评估。

境外的司法或者执法机构要求提供存储于境内的个人信息的,非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提供。

月底。

滴滴就玩了这么一手。

如此一来。

简直是在顶风作案。

80亿罚款落地。

滴滴一事算是暂时告一段落。

但更大的问题可能还在后头。

因为滴滴这事性质之恶劣前所未有,不仅过度收集用户数据,还阳奉阴违国家数据安全。

如果不抓一个典型?

其他企业很可能“效仿”。

毕竟。

反垄断企业顶格罚款50万?

这对普通人来说也许是个问题。

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说不过是毛毛雨。

最后。

我们再聊几句。

滴滴这事儿放在现在的互联网环境,不过是一个典型。

还有更多的“滴滴”还在明知故犯。

我们已经无法要求这些互联网企业能通过自律杜绝这些问题。

我们只能期待制度能够守好最后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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